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对外开放、一带一路等措施的不断扩大。我国的国内市场需求以及不能满足很多企业的要求,于是,许多企业开始了大规模的海外投资建设,尤其是对于海外建设工程等项目的企业,国外的建造项目也是越来越多。
海外应收款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外贸企业所遇到的问题,也是众多外贸人非常头疼的问题。海外应收款出现前,有没有风险预告呢?如何进行海外应收款的预防?我们简单分析一下:
同大部分出口企业一样,很多外贸企业也选择同中信保合作。所谓出口信用保险,是各个国家为了保障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本国出口贸易发生,确保银行贷款以及出口商收汇款安全而拟定的,有效的出口信用保险,能够在经济发展提升的同时,增加国家财政支出,因而其归属于非营利性的一种保险业务。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应当进一步增强同中信保之间的合作,参与各项出口信用保险。
相较于较大型的外资企业以及国有企业而言,中小型的出口企业在内部管理制度上并没有涉及到信用风险管理。正是因为这些企业对于出口信用保险不够重视,只有当有信用危机的问题在外商客户交易中出现时,才会寻求保险公司的帮助。
伴随着在我国愈来愈多的企业逐渐走向世界,在企业出海的过程中,一些企业通常会进行开展跨国并购,进而也随着造成了一系列的相关跨国并购法律问题。针对跨国并购的企业而言,怎样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也变成了确保顺利跨国并购的关键层面
在当今的经济形势和法律环境下,企业在跨国并购中理应积极主动采取有效的对策,解决很有可能发生的法律难题,依规开展跨国并购,标准有关的并购主题活动,进而确保跨国并购的顺利开展。
1999年10月1日起,在我国宣布实施《合同法》,原来的《涉外经济合同法》以及相对应的法律条文被废除。在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相对性空缺阶段不断了近8年,直至2007年才宣布授予了《有关案件审理对外民事或民商事合同纠纷案法律适用多个难题的要求》,该文件再次要求了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难题,但仍有很多难题存有,非常值得大家深层次思索与科学研究。
我国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口大国,劳动力就业形式十分严峻,现阶段为了缓解这种严峻地就业情形,很多人都选择出国就业,近些年,我国每年外出务工的人员在不断的增加,每年都有很多中国人出国务工,这一方面得到了更好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减轻了我国就业困难的情形,但是同时又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由于语言不通、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的限制,中国外出务工人员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并不能保障中国人的权益,甚至有很多漏洞,我国外出务工人员由于挣钱心切,大多情况下并没有很在意这些漏洞,认为只要不出问题就没有事,往往这些小的疏忽造成大的问题,等到事情发生的时候,签订的合同不能够保障自己的根本利益。
历经对很多国外商账追收案件的剖析,大家很遗憾地发觉,85%之上的出口外贸托欠案件,事实上全是买家早有蓄谋的。依据大家的统计分析并融合诸多海外协作律师的工作经验,买家蓄谋欠钱不还的普遍技巧有下列几类: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逐步深入,商品、技术、信息、服务、人员跨国流动随之加快,“海外代购”应运而生。人们通过海外代购的方式来购买本国市场内缺少的商品或是相较于本国价格更低廉的商品。然而,引发社会广为关注的空姐代购案则折射出海外代购这一新型购物方式存在的多种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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