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大讲堂第11期-关于疫情期间医疗物资出口的法律风险防范
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肆虐,截至目前,除中国外,全球累计确诊病例已突破100万例。在疫...
2020-04-09
自从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国际贸易中买方拒收和拒付的风险明显增加。疫情的出现打乱了零售行业的销售,买方的销售套路和回款节奏都会受到影响,不确定的因素明显上升,导致拒收和拒付等诈骗现象的大量产生。
尤其是又一个冬季,疫情的第二波将会给外贸出口带来巨大的隐患。国内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话语权相对较低,大部分对货物处理经验不足,在遭遇拒收拒付的第一时间往往不知道如何正确处理,尤其是拒收之后的货物堆积在目的港产生的费用,处于尴尬的位置。
一般进出口都是有明确的货物需求,存在拒收问题可能是短时间内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无法按约定的时间点付款提货,资金回笼较慢。另外一种一般都是转嫁货物风险,像口罩等产品价格波动较大,货物滞销问题严重,在亏本购买时,会以各种质量等问题将责任给出口企业,并要求大幅度降价。
外贸出口企业,首先要考虑的是怎么不亏本的情况下赚钱,防范意识非常重要,不要抱着侥幸心态去经营,所以应该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包括企业背景调查、合同细节、产品价格风险等一切明细。
在与买方交易之前,应提前了解买方近期的资信及财务状况、出口产品及下游产品近期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买方所在国最近的海关政策、近期汇率波动以及新冠疫情下的管制措施等情况。
根据出口产品特性及预计货物拒收风险产生时的处置损失,设定一定比例的预付款,通过提高进口商的违约成本来降低拒收风险。比如预期产品转卖性较差的,可以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
合理设置合同条款,一方面,可以根据买方所在国的法律规定选择性的在合同中增设物权保留条款;另一方面,建议设定质量异议期条款,避免买方以历史质量问题为由拒收货物。
及时关注货物运输及买方提货进展,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尤其是约定支付方式为后T/T,且付款期限较长的情况下,很多企业往往不太关注买方的提货进展,理所当然以为买方肯定已经提走货物,当获悉货物滞港时,往往货物滞港费用已经很高了,错过了货物处理的最佳时期。
如果已经发生了拒收风险,积极应对是我们能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减少损失,及时处理货物,通过投保信保,第一时间详细的向信保阐述案情并征询信保意见进行索赔。在出现拒收风险之后,一般可以降价处理给原买方,转卖给其他客户和退运回国处理。
处理给原买方
处理给原买方通常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较好的选择。通过分析合作方拒收的原因,和货物本身的特性来综合考虑。如果货物为定制品或者特殊规格的产品,转卖效果差,买方又有提货想法,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无法提货的话,可以给予一定的折扣,并要求买方先支付部分货款进行提货,余款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支付。
转卖给第三方
如果货物本身属于大众产品,并且不愁第三方选择企业,货物转卖目的国或者第三国,再通过滞港费、运费、折扣价等成本问题,可以进行转卖,而且尽量选择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避免二次违约。
退回国内处理
在无法短时间内找到新客户时,优先考虑退回国内重新加工后出口,或者国内转销。对于退回国内处理,首先考虑目的港的海关政策、知识产权、滞港费等费用。在确定好哪种方式更合理,将损失做到最小化。
可以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并通过咨询专业的涉外律师,通过委托专业的追债机构和涉外律师追索拒收货物和资金,千万别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否则这批货物的经济损失将是一笔流水账。律回网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涉外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和全球120多个国家地区的商务机构和律师团队都有直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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