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国际贸易合同中的质量纠纷?

商法资讯
2021-10-14
来源:原创

  在国际贸易中,外贸公司常常遭遇买方以质量瑕疵为由要求折扣、退货、拖欠货款甚至反索赔的情形。在实践中,不少质量问题都由买方恶意挑起,但是,众多外贸企业因为没有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往往陷入被动局面。

  那么,外贸公司应当如何规避国际贸易中的质量纠纷了?

  一、约定合理质量标准

  预防质量纠纷的前提,是买卖双方对于质量标准有统一的认识或者界定标准。因此事前在贸易合同中对产品质量标准有明确约定,能大大减少事后质量纠纷的产生;即使产生纠纷,也有标准可以参照。

  在具体约定方式上,对于有国际(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约定以该标准为质量标准;对于没有国际(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商品,可以约定以样品作为质量标准,当然样品要封样留存。

  二、约定质量检验事宜

  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的基础上,还应约定质量检验的相关事宜,包括质量检验的时间、检验主体、检验方法、检验的效力等,如约定出货前(时间)SGS(检验主体)的抽样检验(检验方法)为最终质量检验(检验效力)。

  三、尽量在出口前检验

  在出口前完成检验,往往对出口方较为有利。出口前检验可以包括买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或者买卖双方共同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很多买方会在合同中约定以客检、甚至收汇后的检验作为最终有效的质量检验,这将致出口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四、设定质量异议期

  在国际贸易中,很多恶意提出质量问题的买方,并不会在第一时间提出质量异议,往往会在市场不景气、货物出现滞销或资金出现问题以后,开始鸡蛋里挑骨头。

  针对这些无赖做法,可以事前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合理的质量异议期,如“有任何质量异议需在到港后30天内书面提出,如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产品无问题”。

  当然质量异议期设定要合理,要保证买方有合理时间可以检验货物,不合理的过短的质量异议期,并不一定会被法院和仲裁机构认可。

  五、约定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法

  实务中,很多买方以整个订单中很少部分货物的质量不合格,拒绝支付全部货款或者要求退货。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质量不合格的后果,往往会出现买方暂付货款甚至拒收。

  事前在合同中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做出明确约定,买方就只能按合同来履行,不能随意要求退货或者拒付全部货款。

  六、约定仲裁条款

  质量纠纷如果协商不成,最后往往只能选择诉讼或者仲裁。相比诉讼,仲裁简单、快速、其结果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可执行程度更高。建议企业在合同中尽量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质量纠纷。

  七、把好自身出口质量关

  最后,出口企业对出口产品的质量严格把关是减少质量纠纷的重要保障。优质的出口产品,除了符合合同约定,也会提升买方在下游市场中的销售(买方是贸易商的情况)或者提升成品的质量(买方是生产商的情况),不仅减少质量纠纷可能,更可提升出口竞争力。

 

  最后提醒:影响质量纠纷的因素众多,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出口企业在实务中独立判断、灵活处理,当然,自身判断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以咨询律回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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