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大讲堂第11期-关于疫情期间医疗物资出口的法律风险防范
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肆虐,截至目前,除中国外,全球累计确诊病例已突破100万例。在疫...
2020-04-09
“2020国际商事法律合作论坛”将于2020年12月1-3日以在线方式举办.在本次论坛召开前,论坛执行承办方律回网-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专程采访了段优律师
以下是本次采访内容:
1.Q:进出口企业在发生争议与纠纷时有哪些比较好的争议解决办法?
A: 进出口企业发生纠纷的话,常见的一些争议解决方式有第一个是法院诉讼,还有商事仲裁,第三方调解,那么如果是涉及到单纯的货款催收这一块的话,还有专业机构催收,法院诉讼这一块,它在国内的民商事纠纷领域是最常见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但是在跨境争议解决这一块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说送达问题、立案的问题、取证的问题,最重要的就是执行难的问题。
因为执行涉及到的是一个国家的司法主权,那么一个国家的法院判决不能想当然的在其他国家得到执行,我们国家跟大概有37个国家签订了司法互助的协定,但是在操过程当中也还是会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相比较而言像国际商事仲裁会更有利一些,因为在这个领域有一个公约承认及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公约,我们简称有公约。
今天我特意查了一下数据,它现在有166个成员国,其中164个成员国是已经生效了,就意味着比如说在中国的仲裁裁决,可以通过纽约公约机制,在美国和其他的10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
第三种第三方调解,原来不是特别流行,但这几年随着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签署和生效,它变得越来越重要了。由于这种第三方调解机制,它有助于降低大家解决争议的成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所以可以预见的是在将来它会越来越重要。
2.Q:在和境外合作商谈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企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A: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上市领域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企业需要注意的事项很多,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对交易主体的选择和自信能力的摸底问题,一定要避免张冠李戴,小企业冒充大企业等风险。那么第二块就是合同条款的完备性,比如说支付条款,贸易术语的选择,质量检验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和通知条款等,尤其是在国际的合同当中,通知条款的重要性非常的重要。
除此之外,这是第三块。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网络的一个普遍应用,很多的无法商贩利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那么很多新型的风险,比如说黑客欺诈等风险它也增加了,所以经营企业在它的合同当中要约定清楚收款账户的变更程序问题。
3.Q:2020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您是涉外律师且目前在湖南执业,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A:湖南自贸区总体方案的通过,对于省内的涉外企业而言,对于在省内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而言,都是一个利好消息,可以预见将来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多。
比如说涉外争议解决,涉外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等,那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非经贸合作,因为湖南自贸区它的一个特色定位是深化中非经贸合作,当然这个机会能不能把握住,还要看律师的努力,所以我们也需要克服一些困难,比如说对于非洲法律制度的深入的研究,对于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小语种的掌握问题,以及如何在当地找到靠谱的合作律师等等。
4.Q:您认为国际商事法律合作论坛的举办能够为投资与外贸企业带来哪些帮助?
A:国际商事法律合作论坛的举办,对于企业在国际投资和贸易方面都会有很大的帮助。首先它为企业和法律界以及官方提供了一个非常高端的交流平台,可以增进彼此的互信和了解。其次他为企业搭建了一个学习的平台,可以让企业了解到更多的国际经贸动态和国际规则,从而在将来的走出去的途中可以少走弯路。
当然企业在交流过程当中也可以发现一些新的发展机遇,所以国际商事法律合作论坛它是一个交流的平台,学习的平台和发现机遇的平台。
5.Q:对本届论坛有什么期许?
A:希望有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律师和其他领域的人士参与进来,能够深度的参与到这些主题里面的讨论,在讨论当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也祝我们这一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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