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马达加斯加考虑开放边境
临近非洲大陆,地处印度洋西部的岛国马达加斯加,在因Covid-19疫情闭关锁国近一年...
2021-09-02
2020年肆虐全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进入后疫情时代,各国陆续开放边界及复工。因应封城、人员管制或禁止出口等重大经济衝击,各国除对业者提供财务支援或税额减免优惠外,也修正员工出勤、调整契约义务、放宽个人资料蒐集等措施。Deloitte Legal于今年7月24日发布Deloitte Legal COVID-19 Hub,汇整全球60多国重要防疫法律措施,包括劳工法、公司法(主管机关申报及资金汇出)、契约义务(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条款)、个资隐私权等,以下摘要德国、英国、中国措施。
契约影响
一、不可抗力、情事变更塬则
契约常见不可抗力条款,约定超出契约当事人所能控制、预见或避免的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如天灾、洪水、地震、战争、政府管制等,致契约任一方履约迟延或不能履约时,得主张免除给付或降低契约义务甚至终止。
法律解释均肯定新冠肺炎属不可抗力事由,若契约明定,得免除因疫情无法履约之给付或赔偿责任;若契约欠缺不可抗力条款,则依各国民法规定,例如德国民法规定契约不能履行(impossibility)时可免除契约义务,或适用情事变更塬则调整契约约定,但前提是履行义务显不合理。
二、继续性契约
德国及中国已特别延缓或免除特定继续性契约之契约义务,例如:德国允许消费性借贷契约之借款人延迟还款,中国大陆则禁止房屋出租人以承租人迟付租金为由终止租赁合约。
公司法
一、线上申办登记
各国普遍开放线上办理公司登记业务。
二、召开股东常会
德国、英国、中国大陆皆可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股东会(英国採行现场与电子通讯併行,股东亲自到场开会须遵守防疫卫生措施),德国更缩短召集通知期间及允许董事会限制股东提问。
个人隐私资料保护
各国允许基于防疫目的蒐集处理个人资料,但范围及标准有差异。
德国:仅可蒐集个人至公告为危险疫情地区之旅游史及与确诊者接触史,禁止雇主强制实施测量体温措施,同时雇主亦无义务向政府通报确诊劳工资讯。
英国:英国资料保护组织(ICO)公布指引,企业组织仅能于实施防疫措施之必要及最小程度内蒐集个人资料,但会考量疫情及经济因素减轻违反个资保护之处罚。
中国: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指引,经法律授权的机构得向企业与个人施行防疫措施(如检验、隔离治疗等)及蒐集相关资料,雇主须监测并登记员工身体状况(如测量体温)、接触史、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资料。关于蒐集资料界线及限制,中央网路安全和资讯化委员会(Central Cyberspace Affairs Commission)在今年2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个人资讯保护利用大资料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强调法律授权机构以外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防疫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资讯,收集对象塬则上限于确诊者、疑似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并非针对特定地区所有人群;为防疫而收集之个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且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除非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desensitization)。
结语
建议跨国企业关注各国法令措施变动,除申请政策补助及税务减免等优惠,亦积极掌握外国分支机构之劳动法、公司法和个资法等强制规定,以免误触法律而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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