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大讲堂第11期-关于疫情期间医疗物资出口的法律风险防范
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肆虐,截至目前,除中国外,全球累计确诊病例已突破100万例。在疫...
2020-04-09
首先我给大家尽快速地介绍一下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其实原本就是一个英殖民治理的国家,采用的是内阁制的英联邦的法律系统。严格说马来西亚是一个开放的经济体,除了在亚洲金融风暴的时候曾经出现过短暂的资金管控之外,到现在马来西亚的资金流进和流出除了一般金融体系的合规要求,它没有资金管控了。因为马来西亚是一个开放的经济体,它在东南亚国家里是相对比较有信誉,让很多外国去马来西亚投资。你可能有点惊讶,尽管马来西亚也曾经经过3年8个月被日本统治等等,在1984年日本的企业家大幅度南下到马来西亚投资,可以看到马来西亚最大的投资企业家过去累计总数是日本居多,然后是美国,接下来是新加坡,当然紧接下来在马来西亚过去连续三年2016~2018年中国是最大的制造业的投资商,这个趋势在持续发展中。这个基本跳过。
马中经贸,我只想强调一点,在花旗银行“一带一路”的项目在马来西亚的投资总额将会达到一千亿美金。这些也可以看到(如图),这都是在马来西亚的一些企业。
我要跟大家分享四个观点:第一个是KYC,第二个是关于法律和法律和行政措施的风险在跨境投资到马来西亚所面对的问题,第三是国情社会文化、政党政治的风险必须要关注的议题,最后是语言文化上的差异。
之前我刚才听了李嘉先生提出一点,其实有点类同的地方,我们讲KYC,我们第一个印象是你No Your customer,其实我要强调的不是这,它是你做生意该赚多少钱,那是你的能力,我说是No Your Country,你把一大笔的钱砸到一个国家制造生产或者贸易,资金的投入后如果你对这个国家基本的体制上的理解,都有很大的错误的观念或者是差异的话,过后发生的事情很不值得。以马来西亚做例子,马来西亚是个三权分立的内阁政府制度的国家,在公共行政权限的架构,包括公共行政体系做决定的权限和权力拥有者分成三个板块,如果以中国这种社会主义国家的体制来看,中央一个号令或者一个条规,到最底层到村里头到县政府,地方政府都可以全面执行,可是马来西亚不是这样。
这是三个圈圈(如图),对中国体制的理解,最大的圈是中央政府,省政府是比较小,地方政府就更小在里头,在大圈里头。可是马来西亚我告诉你,地方政府是归州政府管,中央管不了地方政府。加上马来西亚现在的安排,中央政府跟州政府因为民主政党选举的方式,产生州政府的政权和中央政府的政权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党派,可能是对着干的党派。在行政管理上,对体制的了解是相对非常重要的。比如在中央管理的一整套法律,一般外国企业到马来西亚来投资或者是开业,基本上是依据中央国家的法律。可是当你牵涉到比如说土地、矿物、森林、自然资源或者是宗教议题的,那个是州政府的权力,地方条规不说了。像州政府的权力,比如碧桂园在马来西亚的森林城市的开发,中央政府和州政府,他整个开发的过程是州政府的土地利用,所以州政府必须要批所有的批文。地方政府是根据州政府的要求来办事情,这个板块和中央政府的板块有差别。所以过去当马来西亚的政党产生的时候,中央政府94岁的首相提出外国人可以来买森林城市的产业,可是你不可以在这里住,这马上引起法制问题,同时引起州政府说这是权限跨越的问题,那是我的地盘,虽然我们是同党,不过也马上出来给首相下台阶,不能够随意地发表自己心中的感受的说法。所以这些其实在体制上要强调,No Your Country,第一个必须要知道体制上的差异,必须要花时间去了解体制上的差异可能对你业务投入带来的影响。
在马来西亚其实有两方面可以做,第一个是投资“引路人”。其实马来西亚有很多商会,地方性、全国性的商会都有,重要的是马来西亚中国商务理事会,这是半官方的一个组织,马来西亚的中华总商会,包括马来西亚中资企业协会还是PCN这些都是在马来西亚的企业界里大家都相对关注和认可的组织。因为马来西亚毕竟有23%的人口是中国人的后代,华人,我估计至少18~20%都能像我这样用中文来交谈。所以地方上民间非常活跃,像我祖籍是泉州人,泉州的人要到马来西亚投资,可能会找到泉州商会或者泉州会馆的领袖去交谈交谈。这是一些民间的互动,多了解地方民情的做法。
另外,我发现跟西方国家比较,让我有点惊讶,这的确是事实,我也跟马来西亚的招商局,就是工业发展局的主席他曾经担任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8年时间,他也告诉我他很惊讶的是一些中国企业到马来西亚去投入的时候,没有到过他的部门单位去了解国家的奖励,包括哪一些项目国家政府是积极去推动的,这个是非常可惜的一件事情。所以大家有机会在那样的场合,来我的这个部门,就是招商局,其实在北京、上海、广州都有,不收钱,先做事情的前期了解。最近国家财政部部长宣布,所有大型的中资项目到马来西亚,批不批,一定要给一个答案。另外刚才我说州政府和中央政府的权限的差异,另外一个必须你落地的项目,它在马来西亚的4个州所的哪一个州所,那一个州所下的州政府的投资委员会。我曾经问过一个州政府的投资委员会负责人,说要申请一个工厂制造要多长时间,一般你找商业代理处理是两到三个月,你来我这里打包是一个月给你。这些是政府的行政单位,有KPI,所以要马来西亚投资,要去两个地方了解,第一个是马来西亚的工业发展局,然后项目要落地的地方在哪里,找州政府委员会。这个是公务员的KPI,他会协助你,这是免费的。这是我提出的No Your country,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法律合规的议题,我简短说。在每一个国家里面比如像中国,传销业受特定的规范。在马来西亚、在印尼传销也受特定的规范,或者是叫直销业,每一个规范是属于分销贸易业,这个分销贸易业的指南是一个行政指南。我曾经这么多年,也看过一些行政指南最后判它违反了国家宪法或者违反了国家法律,也有,当然数目不多。行政指南严格意义上并不是法律,可是它毕竟是一个规范,所以要到相关的领域去看,比如京东要到马来西亚,就要到相关部门去了解这个领域的产业指南,这个产业链指南是受什么规范。
第二是全球和普及性的法律合规规范的问题。在马来西亚,我可能要特地提一提,刚才有提到反洗钱,像马来西亚的反贪污法令刚刚通过,明年6月份要执行。每个国家的法律在更新中,马来西亚明年开始介绍一个新的概念,就是企业刑事,注意,就是你的企业里头无论是你的总承包商、你的员工、你的高管或者你下面的职员犯下了贪腐行为,而且给公司带来是某一个项目的利益,公司的高管包括董事长包括董事层次的人都可能要做牢,牵扯面非常广。在发展中国家,总有一些过去的经商的习惯,比如我刚说的给一些折扣或者是大吃大喝等等之类的,这些在很多国家都发生过,现在管控特别严格。包括你的公司,刚才也有嘉宾提到,几乎是连坐的状态,变成当你公司的董事莫名其妙突然成为我必须要到法庭去解释我为什么不应该被提控。
第三个是国情文化和政党政治风险。在其他国家也看到过,在菲律宾、柬埔寨也看到过,就拿一个作为例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这个无伤大雅,就像大家说我们安全第一,我们的施工工地特别重视这个理念。可是,这个产生什么问题?这就缺乏了对地方性的敏感度的问题。像这样的大标题放在马来西亚就会引起一些人地方上的不安。中国是一个大国,如果你来的是一个小国家可能大家不当一回事,你用你国家的语言。它并无伤大雅,它只是一个安全第一的标题,可是你并没有放上至少英文或者马来西亚的语言。其实想起来,这种非常浅白的一种国情,一种敏感度,我发现一些中国的企业到马来西亚就挂个大大的横幅在市中心,就引起了一些人的不安。这不安可能是想象出来的,或者是自己缺乏信心什么的,不过这个不安事实上是存在的。像这种敏感度不妨跟地方上的合作伙伴或者是承包商多一些了解。当然挂这个布条我觉得可能是缺乏敏感度,缺乏了人和上的需要。我刚去柬埔寨,去一条街,整条街的广告牌“重庆火锅”,全部都是中文字,可能你不觉得有什么,可能地方上的情绪会油然而生,会潜伏的,这个我觉得中资企业到外地去跨国投资必须要注意。
任何的民主政党政治选举的国家,它的政党可能是轮替的。你不要以为过去体制上的差异,有部长来给你剪彩了,你这个工作一切就安了,其实不是这样。换了政府,一切还回到法规以上的需要,任何跨业法规规范都可能上来。
最后我想提醒一个,我觉得相当有趣的一个地方,这是我做自己业务的时候发生的一个语言风险。如果是跨国投资或者是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现在用的语言如果以英美的语言为主,它的精确性和规范不是昨天才产生的,已经是很长的日子。我看一些中国的合页,就一个企业上的合同,上面说我们双方基于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或者是“一带一路”共创共建共享,先写了一大篇文章。其实企业在商业领域它已经完全规范,这些并没有法律实际意义严格说它是一个政治语言,或者是领导跟领导报告的语言,或者是公司企业的大头对外做媒体宣传的语言,这些语言不应该放在企业合同里。因为我翻译合同的中文版和英文版,翻得非常困难,而且并没有实际的效果。对外媒体宣传可以,这些是很好的语言,不过在企业要非常精简。另外一个真正要实施的是Lost In transportation,比如甲方应该怎样,在英文用Shall还是May,May有选择性,你应该说,可能从中文的语言认知上讲,本来就是应该做的,没做就不对,可是在你应用上这是你责任上需要做的还是你应该做的,它有认知上的差异。所以语言翻译上的差异,我觉得中国可能这方面要把它更好规范,就能够跟国际的商用语言更好接轨。
我总觉得东方文化、中国的文化,就算是纠纷讨论之前,第一个是我们提出的合情合理,然后才讲合法。西方是倒过来,先讲法律在哪里,然后道理是什么,然后才商量人情,我们基于长远利益,应该好好谈谈。这就是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在思维上,缔造任何企业的合页和合作上可能带来一些困扰。
最后我想说,给个最简单的具体建议。我常常跟我的客户说,你到海外去,你把我给带上,你不要嫌我贵,我可能收不了你太多钱。我去那边或者我介绍当地的专业人士,我陪同你去听他说。根据我过去干了三二十年,我看他讲话靠不靠谱,然后我可以做尽职调查,可以帮你求证这个东西,这笔钱不应该省下来。同样的道理,我跟中国的律所合作,你到马来西亚,你别把工作转交给我就好,不,重点是我宁可跟你合作,在专业的领域上、语言的应用上方便很多,而并不是你把客户交给我就好了。他毕竟是你的客户,你交给我,我一个责任要看好,可是在沟通上会有认知上的差异,时间拖得更长,项目落地的时候可能就浪费很多时间,包括资金的成本。所以我总是建议无论中资企业到外国,记得把自己律师或者是专业领域的专才带上。同样我和马来西亚的商家说,你去外国投资的话,把我也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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