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知识产权|美国商标注册中许可通知书的规则详情

商法资讯
2021-08-30
来源:原创

许可通知书允许你提交使用声明,证明你已经在商业上使用你的商标。如果您最初申请的商标时是以 “使用意图 “为基础进行申请,即代表对于你在商业上是否已经使用了你的商标,你没有提交任何使用证据。这并不会给你的申请过程构成任何问题。

但在正式授予你注册商标之前,美国专利商标局必须看到你在商业上已经使用你申请的商标的证据。爲了向审查员证明你在业务中已经使用了该商标,以下是可以提交的使用证据的例子:网站、小册子、目录、手册、产品照片、发票、收据、标志、标签、facebook、Instagram、twitter 、广告牌等。你在商业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不必包含上述所有例子。

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在适当时候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 “许可通知书”,并通知您需要及时回覆。如果您已经收到了 “许可通知书”,这表示您已到达申请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要继续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将要求您交纳100美元的费用。

许可通知书将告知您以下内容。

一) 对您已公布的申请,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

您所申请的商标已公佈,让其他商标所有人可以反对您的商标注册。这可能是因为这会损害他们的商标声誉。如果你已经收到了许可通知书,这意味著没有人反对你的商标申请。

二) 截止日期为许可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6个月。如果你不能在这个期限前提交使用证据,可以选择以下第三种方式。

三) 延期申请

如果您还没有在商业上使用您的商标,您可以每6个月申请一次延期,最多申请5次延期。在收到许可通知书的通知后36个月后,您将不能再提交使用声明。

请您务必留意有关许可通知书的通知。如果您没有提交使用声明,将会被视爲放弃该商标申请。这意味著您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重新申请,并缴纳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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