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大讲堂第11期-关于疫情期间医疗物资出口的法律风险防范
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肆虐,截至目前,除中国外,全球累计确诊病例已突破100万例。在疫...
2020-04-09
最近因代孕弃养丑闻,被迫离开娱乐圈的郑爽在微博哭诉,自己在美国只能喝开水,卫生纸都不敢多用,只为了省钱给孩子买蓝莓!
但是,这一切都逃不过网友的法眼,大部分网友认为她应该是怀恋在娱乐圈一天挣208万,一瓶矿泉水1000块的日子了!毕竟这优秀的挣钱速度可以干赢中国至少50%的公司企业了!堪称行走的人形印钞机啊!
今天就来说一下代孕的事情吧!前不久,律回受理的一起代孕案件刚刚结案。案情其实挺简单的,王氏夫妇白手起家,共同创业,奈何无后,委托日本女子松下共赴美国德州休斯顿代孕产子。在休斯顿签订的代孕合同约定:
1、王氏夫妇承担所有费用,松下为其代孕产子。
2、孩子出生后,王氏夫妇支付松下100万人民币酬劳。
3、相关纠纷适用合同签订地美国德州的法律。
但是,松下生完孩子后,王氏夫妇就带着孩子直接回国了钱也不付,松下不远千里来到中国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王氏夫妇支付100万元酬劳。
在说案件的判决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涉外法律中的法律规避制度。
法律规避,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某种连接点,以避开应当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
这也是双方为什么要去德州休斯顿签合同生孩子的原因了。
最终法院认为,虽然合同约定适用美国德州法律,按照美国德州法律,代孕合同有效。但是双方专门飞往美国,约定适用美国德州法律的动机显然是为了逃避中国法律禁止代孕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构成了法律规避,故判决合同中法律适用的约定属无效。
既然不能适用德州的法律,那么还是适用中国的法律,中国法律规定代孕合同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自然也无需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了。
所以最后的结果是,松下自掏机票跨国诉讼,但还是没要到钱,王氏夫妇在律回律师的法律建议下,少掏了100万。
对于代孕有一部分人可能会奇怪,为什么双方自愿,一方愿意出钱,一方愿意生孩子,各得其利,皆大欢喜,法律还要这么横加阻拦,硬生生地禁止了?
大部分人文学科到最后几乎都会发现自己研究的原来是哲学问题,法律也不例外。在哲学上,有一个很著名的问题,如果杀死一个人可以拯救五个人,那么,这个人应不应该被牺牲?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人应该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中国法律禁止代孕的法理也同样如此,不仅仅因为代孕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更因为它把人当成了手段,把子宫当成工具,没有给予一个人作为人而应有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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